[2005-11-16] 11款蚊香可能釋致癌物 放大圖片
漁護署發現市面上11款燃點式蚊香含有S-2這種致癌物質,已即時要求供應商回收產品。 本報記者羅蘭蓉 攝
【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郝君兒)夏天雖過,但防蚊工作仍需繼續。市面上的滅蚊產品以較傳統的燃點式蚊香較受歡迎,因為價錢一般較便宜,而且使用方便。
不過,消委會委託漁護署測試市面上19款傳統燃點式蚊香,發現當中11款含有增加殺蟲功效的物質,物質燃燒時可能釋出致癌物質及影響肺部健康,已要求供應商回收產品。
長用影響肺部健康
消委會與漁護署合作,於政府化驗所測試市面19款傳統燃點式蚊香,發現當中11個樣本含有增強殺蟲功效的物質八氯二丙醚(簡稱S-2),但標籤卻無列明含有這種成份,亦未有依例在港註冊,故漁護署已即時通知供應商停止入口及回收產品,現階段尚餘斑馬牌高級蚊香及欖菊牌高級黑蚊香仍在回收中,預計回收工作在本月下旬可以完成。
漁護署高級農業主任高穎芝表示,由於有海外研究報告顯示這種物質在燃燒時可能釋出致癌物質,雖然暫時未有足夠資料顯示蚊香釋出的S-2濃度會令人類患癌,但長期使用可能會影響肺部健康,加上是次回收行動並不代表蚊香有即時危害,故只建議消費者不要再使用及留意產品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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