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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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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進修基金重複資助捱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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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署關注到,容許大學學位持有人申請持續進修基金,會減少了其他人士的資助。

本報記者:盧燕娥

 本港提供獲發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機構眾多,質素良莠不齊,屢遭市民投訴。審計署批評,教統局與學術評審局對持續進修基金的監察不足,不但未有設立正式的視學計劃,確保課程質素,核證工作更在申請人發還款項的1年多後才完成,或會因此出現濫發資助情況。此外,該署又認為,基金放寬資格讓持有學位人士亦可以申請撥款,最終會導致減少對沒有學位的人士的資助,去年持有學位的申請者就接近4成,比預算多出3成。

 【本報訊】審計署昨日發表第45號報告書。報告指出,政府2002年斥資50億元成立持續進修基金,主要目的是向有志持續進修的人士提供資助,而基金截至今年5月31日,分別批核了4,163項課程和183,725份申請。基金承擔和已動用的資助總額分別為10.77億元和4.81億元。

未正式成立視學計劃

 審計署報告中又提到,基金在2003年放寬資格,讓持有學位的人士亦符合申請資格,當時教統局預計,此舉不會嚴重影響向其他合資格申請人提供的資助,但2004年約有39%的申請人持有大學學位。審計署認為,情況持續下,最終或會導致可供沒持有大學學位人士申請的資助相對減少,建議教統局收集申請人的資料,以及採取必要措施鼓勵更多沒持有學位人士申請基金。

 除了8大院校開辦的課程外,所有課程均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符合資格註冊為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審計署批評,雖然學術評審局會監察合資格獲發撥款,即已經註冊課程的質素,並會進行教統局認為必要的視學,但教統局與評審局協議的文化並不完整,現時更無正式的視學計劃,以確保評審局按協議進行視學。

 同時,由教統局、商業機構及非牟利機構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所負責監察的6間提供「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的機構,教統局表示設立了質素監察程序,一樣未有進行視學,令審計署質疑是否有妥善監察。

 另外,報告亦指出,在發還款項方面,持續進修基金運作上亦有紕漏,例如基金在02年6月開始接受申請,但一直到17個月後,才採取措施防止申請人向其他政府資助計劃提出重複資助申請。

資助讀完碩士仍無紀錄

 此外,部分課程雖然已經註冊,但課程內各個單元並未有登記,結果該署發現,一個報讀碩士課程的申請人,完成2個單元後就盡獲1萬元上限款額,記錄卻未顯示他是否已經取得碩士資格。

 在語文課程款項方面,基金辦事處的做法是只要修讀語文課程的申請人修畢課程,並達到指定基準試的最低水平,便容許他們獲發還款項,審計署認為這做法並不恰當,因為申請人只達到最低基準水平,難以確定他們具備足夠的技能,應付知識型經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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