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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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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8] 計算公式含「保險因素」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票價調整過程的起點是一個「計算方程式」,在此基礎上考慮巴士公司的營利能力與公眾負擔能力之間的平衡,最後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票價增減幅度。而在作為起點的計算方程式中,政府特別加入「生產力增幅」這一元素,以便鼓勵巴士公司減低成本,同時成為緩和或調低票價的「保險因素」。

 在票價調整幅度「計算方程式」(詳見公式計算表)中,員工成本約佔專營巴士公司營運成本的50%,方程式中的員工成本,會由政府統計處公布的運輸業界名義工資指數反映。而在方程式中引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動變可反映經濟的通縮或通脹的情況,可因應經濟情況上下調整票價。

 至於生產力增幅,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這個數值為負0.3%,因政府計算出生產力增幅為0.51%,再乘以0.5%,即為0.26%。政府解釋,如物價及工資向上調整,負數值可緩和0.3%票價升幅,如物價及工資下降,票價可進一步減0.3%。根據算式,加價機制在運輸業界工資及綜合物價指數上升便會啟動,然而政府訂下未來3年生產力增幅為0.3%後,便可以緩衝薪酬或物價大幅上升壓力,當薪酬或物價升幅不大時,這個「生產力增幅」元素更成為減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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