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1] 公屋租金官司今終審裁決 放大圖片
公屋租金官司終審今日裁決,原訴人何賽雲婆婆(中)手持標語,表示勝訴信心十足。圖為她日前在最高法院前示威。 資料圖片
【本報訊】涉及63萬戶公屋居民的「公屋租金司法覆核訴訟」今日終審裁決,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昨表示,房署已經作好準備,一旦官司敗訴就會推出一系列的減租措施。據悉,政府擬於是次訴訟中不論贏輸,都會修改條例,其中一個方案為按照消費物價指數升跌及公屋租戶收入訂定的參考指標來調整租金,並因應市況令租金可加可減。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不肯評論是否有信心在公屋租金官司中勝訴,他強調終審法院會有正確的判決,即使勝訴,當局都會就釐定租金的機制進行檢討。他表示,當局在內部已經就租金政策的檢討進行大量的研究,一旦官司完結,最快可以在明年年初諮詢立法會、區議會及公眾。
原訴人昨法院門外請願
根據《房屋條例》規定,房委會更改租金時,不能超過「租金與收入中位比例」的10%,惟過去數年公屋租金都佔住戶收入超逾一成,被指違反回歸前規定的房屋條例而引發訴訟。
原訴人公屋居民何賽雲及數十名捍衛基層住屋聯盟代表,昨於裁決前夕往法院門外請願,何賽雲有信心勝訴,而聯盟則表示,即使終院判公屋居民敗訴,他們亦會繼續爭取要求房委會檢討租金。
劉啟雄昨出席公開活動時稱,如官司敗訴房署就會推出一系列租金減免措施,至於日後的租金調整機制,房委會的租金政策委員會已研究,稍後再作諮詢。
房會若勝訴免租一個月
據了解,房委會已作兩手準備,一旦敗訴會採納綜援戶免租,其他住戶減租的方案;若勝訴亦會推出寬免措施,例如免租一個月,並會即時進行租金檢討。
房會:無論贏輸都修例
另有房委會消息指出,是次訴訟不論贏輸政府其實都準備修改條例,其中一個方案為制定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按照消費物價指數升跌及公屋租戶收入變化來調整租金,另亦考慮參考私人樓市租務情況,待租戶每隔數年續租約時再釐定租金,又或是將差餉與管理費分開收取,以免租金過高。
減租官司至今已糾纏良久,早前官司中官民各有勝負,是次訴訟影響約63萬公屋租戶,房委會一旦在裁決中敗訴,便需要即時向租戶劃一減租38%,並同時退還自2001年起多收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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