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11月22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11-22] 梁定邦女 友姑侄爭產案開審

放大圖片

 梁定邦女友的姑母、原告李風珍出庭作供。

 有「廁所博士」稱號的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捲入深圳一宗房產糾紛案。由梁定邦名下公司所購買的一個深圳物業在輾轉給予一名年輕女子,女方的港人姑母以養母身份入稟福田法院指買樓的巨款是由她所提供,要求取回業權的爭產案今日開審。金屋贈佳人的梁定邦沒有露面,而傳是梁的紅顏知已的與訟人黃女亦未出席,僅委託兩名律師全權代理。在庭審中,被告黃的父親承認梁曾經多次幫助過他的家庭,但表示不知道他與女兒之間的關係。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1日電】今早,福田法院公開審理前香港市政局主席涉及在內的一件普通財產糾紛案。而事先得到消息的眾多香港媒體早已等在現場,將庭外走廊圍堵得水洩不通。庭審開始,法官宣讀被告梁定邦女友黃儀以該案涉及隱私為由要求閉門審理;以及自己缺席、委託律師代理訟訴的申請。

梁出具聲明認無償贈樓

 原告李風珍昨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出庭。被告方律師宣讀一份梁定邦出具的聲明,陳述引起這起訴訟的福田園中園花園的房產為梁於1997年購置,並於2003年無償送給黃儀,但聲明沒有說明贈樓原因。而隨後的法庭調查,黃的父親李國安曾表示自己早已於98年在本案爭奪的房產-園中園花園見過梁,但當時並不知道梁是做甚麼的;但當詢問其在答辯詞中曾寫明感謝梁在生活中對黃的關照等話語何意,梁與黃是甚麼關係等。黃父李國安表示自己並不知情。

律師拒談梁黃私人關係

 庭上透露黃儀原名叫李菲春,1995年,其姑姑李風珍試圖以丈夫黃某女兒的身份將李菲春移民至香港,並改名黃儀。但在辦理有關手續的過程中被寧夏公安廳識破,自此定居深圳。休庭後,黃儀的律師否認梁定邦將作為證人出庭作證的可能。而對於梁定邦同黃儀是不是傳聞中的關係,律師謹慎地稱:「我不回答這類問題。」

 此宗港人李風珍,狀告侄女黃儀侵佔其房產案,經昨日將近3小時的庭審暫告段落。法庭在中午12時完成法庭調查後休庭,法官稱將擇期開庭,繼續審理該案。而在昨日的法庭中,黃女的姑姑因親弟否認自己將黃撫養到大,而在庭上情緒幾近失控,並大罵黃父以及黃的代理律師。

原告稱借60萬侄女買樓

 原告李風珍與女被告份屬姑侄關係,稱借出60萬元予黃儀買樓未還,追討該個位於位於福田園中園花園的房產。開庭不久,李風珍出示了多個證明黃女為其撫養證據,包括黃父同村數名鄰居的簽名證詞以及三盤相關錄音。黃儀的父親李國安以證人出庭作證,當被告律師問及原告方出示的錄音:「在今年10月的電話中,李風珍說是不是她撫養了黃儀,你說『嗯』和『是』,這是甚麼意思?」李國安高聲回答:「『嗯』就是『否定』,『是』就是『不是』。」李還稱在寧夏做農民,有6畝地,憑自己的雙手完全有能力供女兒上完大學。

事主父斥原告興訟敲詐

 在法庭外,黃父曾以黃儀親屬的名義向另一名記者表示,有人為了敲詐而謊稱為黃儀之養母,之所以鬧上法庭主要是為了園東花園的房產。黃父又指,「她有8個男人,最近要去美國同一個80多歲的退休警察局長結婚,有人在自己大兒子死時都不管,怎麼能管我女兒的生活?」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