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3] 證監上月紀律處分17經紀
【本報訊】證監會昨刊發11月號《證監會執法月報》,顯示在10月份,證監會成功檢控三家公司及三名人士,指他們未有及時作出權益披露、沒有出席證監會的調查會見及誤導證監會。
該會期間亦對17名持牌人採取紀律處分,原因是他們操縱市場、賣空、違反《操守準則》、犯有內部監控缺失、及從事無牌活動等。
由05年4月1日至10月底為止,證監會成功檢控39名人士或商號。同期,證監會對59名違反不同監管規定的持牌人採取行動,其中三宗個案已達成自願付款和解,故無須施加任何法定制裁。另外,四名持牌人雖達成自願付款和解,但亦同時受到法定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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