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華社23日電:哈爾濱在停水公告發佈後建立了價格異常波動監測報告制度,實行一日一報和隨時報告制度,規定哈爾濱市飲用水及其相關產品必須以11月20日價格水平為準,對藉機漲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按從嚴查處。省、市物價部門將密切監控市場價格動態,並接受群眾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