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 區內空氣質素狀況
I 污染物濃度遠低於標準
II 污染物基本符合標準
III 個別污染物濃度接近或超過標準
IV 污染物濃度普遍超出標準
V 污染物嚴重超標
註:區域空氣質量指數級別,是由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等四項污染物的濃度作計算。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