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4] 私藏周星馳身份證 酒店助理罰5千
【本報訊】一名周星馳超級影迷,9年前一次機緣巧合地於尖沙咀緬甸台後巷檢獲了其偶像身份證後,一直把它珍藏在自己的銀包,至本月初在油麻地遇警方截查,始遭揭發。男子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他昨日戴上面罩及手持枴杖到庭聽取判刑。裁判官最後判他罰款5000元,並在離開時對他說:「以後行路小心!」
辯方求情指,早前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均對他有正面評價。但辯方特別指出由於被告上次就此案到法庭提訊時,在離開法院為逃避記者拍照,而不慎滾落5至6級樓梯,因此導致腳部受傷,故昨天到庭時仍需要借助枴杖行路。
任職酒店助理經理的被告區展文(4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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