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現時房委會每份外判服務合約,都是按工人薪酬待遇,過往表現及價格等作審核考慮因素,房屋署亦會不時查核員工出糧紀錄,確定承辦商有否履行合約條款,若當局發現有剝削工人,會向承辦商發出警告、終止合約,甚至禁止該承辦商日後再參與投標。他指出,雖然當局沒有承辦商聘請的人手及工資的詳盡記錄,不過,房屋署會不時透過查核服務人手和員工的發薪紀錄,確定絕大部分承辦商均有切實履行合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