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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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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5] 堆填區1月收費 期日減廢物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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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港首個堆填區收費計劃即將展開,港府定於明年1月20日起,收取「建築廢物處置費用」,預料每日可減少20%、逾千公噸的建築廢料運往堆填區,且每年可為庫房帶來1.5億元的建築物處理費。環境保護署估計,家居裝修工程建築廢料的處置費用,相當於每裝修1平方呎,收取1元的廢物處置費,對於數萬以至數十萬元的裝修費來說,簡直是微不足道。惟學者擔心阻嚇不足,難收成效。

 醞釀10年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終於出台,承辦商由下月1日起可開設繳費賬戶,所有承辦價值100萬元或以上建造工程合約的主要承判商,須為其合約開立專用繳費賬戶。至於價值少於100萬元的建造工程合約,例如小型建造工程或裝修工程、任何人士,包括工程處所擁有人或其承判商,也可開立繳費賬戶。

相關設施年中試運作

 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分為公眾填料接收設施、篩選分類設施和堆填區。在新收費計劃下,任何建築廢物駛進處理設施,均須收費。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完全收取由惰性建築廢物組成的建築物料,每公噸$27;篩選分類設施收取含有按重量計多於50%的惰性建築廢物,每公噸$100;其餘運往堆填區一律$125。

 環保署助理署長陳英儂相信,新收費計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承辦商把建築廢物分類,以減少廢物運往堆填區,料每日可減少20%、1,300公噸的廢料運往堆填區。她又稱,即使是家居裝修工程,產生的廢料也需收費,以千平方呎單位豪華大裝修計算,收費約千元,即每平方呎收取額外1元的建築物處理費。

 不過,在新收費計劃推出前已經批出或截標的建造工程合約,可申請豁免繳費,但豁免繳費賬戶的申請須於下月22日或之前提交。陳英儂表示,相信會有不少產生建築廢物的工程計劃會提早簽約,以便豁免繳費,但對於大型工程而言,處理費用只佔整項工程的0.2%至2%不等,相信急著申請的承辦商不會太多。

 當局會在設施入口處以「磅橋」分析貨車載有的建築物料,以決定是否批准交收。陳英儂說,當局已在今年中試行運作,經電腦計算後便知到貨車載有的是否屬於惰性的建築廢物。若被「彈回頭」,貨車司機便會取得通知書,前往其他處置設施。她笑稱,憑通知書前往其他設施的貨車司機是「不會再被彈回頭」的。

物料分類延堆填區壽命

 本港堆填區最快將於6年後爆滿,但去年運往堆填區的建築廢料卻佔整體廢物高達38%,有必要採取措施減廢。政府期望透過即將推出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市民減少製造不必要的建築廢物,也讓承辦商在棄置建築物前分類,把有用物料分開,減少建築廢物處置費用,更可延長堆填區的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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