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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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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6] 地鐵縱火案續審 乘客指證案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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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去年初的金鐘地鐵站縱火案開審第2天,當日勇敢向疑犯大喝:「唔好點火!」的乘客季詩傑(見圖)昨在庭上指,案發時,被告手上的圓柱體物件跌地後,流出液體令火勢蔓延,他本想以腳踏熄火種,皮鞋卻反被燒著。當列車抵達金鐘站後,他與其他人欲捉拿狂徒時,車廂內卻發生爆炸,他在地鐵職員勸喻下只好放棄捉拿真兇。

 68歲被告嚴金鐘,被控於去年1月5日在香港金鐘道金鐘地鐵站往中環方向第一車卡內,無合法辯解下縱火損壞車廂,罔顧其他人安全。案發時為公務員、現任見習大律師的季詩傑(30歲)昨日供稱,案發時他與被告近在咫尺:「列車駛至佐敦站時,我發現第一卡的車頭角落站著一名全身藍色衣服打扮的戴帽男子,他面向牆,感覺古怪。列車由尖沙咀站開出約10秒後,我便嗅得燒膠味,同時發現身旁乘客正目瞪口呆看著角落那人,這時我才赫然見他以打火機燃點一個圓柱體物品。於是大聲喝止他『不要點火』,他應聲轉頭望向我,卻木無表情,也不作聲,他手中起了火的圓柱體也相應掉地。我嘗試以右腳踏熄火種,但那物體流出液體,火勢蔓延,我的鞋也起了火,幸好沒有燒傷。」

欲踏熄火種 反被火燒鞋

 季續指,當時整個車廂很大煙,乘客大喊救命、打電話求救或因害怕而大哭,場面非常混亂,所有人都退往後段的車卡,他最後撤離車廂。到達金鐘站時,他與另外兩三人已退到約第四卡,心情稍定後,大家都憤怒起來,只待車門一開,就要馬上衝回第一卡捉住縱火狂徒,可是未見狂徒,卻聽到一聲爆炸聲,他亦被月台職員勸離現場。

 案件於下周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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