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 纖體中心售禁藥罰15.5萬
【本報訊】一間美容纖體中心涉非法售賣及藏有危險藥物作減肥藥物的案件昨開審,公司代表承認3項有違禁藥品及兩項非法販毒的傳票。裁判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斥其求情時指「公司不知藥物從何處來」的說法是胡說八道,且不相信會有員工會自掏金錢來購買藥物給予客人,而涉案藥物雖是7.83克的份量,但因其數量多的關係,故此極有可能流到很多人手中。最後,該5張傳票共被判罰15.5萬元。
案情指,一名女子在本年1月參加該公司的纖體療程,公司並沒有根據有關條例合法管有第一部毒藥;翌月,該女子在沒有醫生處方下發給涉案藥物。及後,她向衛生署作投訴及答允作顧客「放蛇」,涉案當日,藥劑師及警方跟她到上址「放蛇」,眾人及被帶到一房與廖姓營養師會面,警方其後表露身份,分別在公司的房間、錢箱及一抽屜中搜獲涉案藥物時,其中一職員解釋是從深水步杜姓醫生取得的。警誡下,姓廖的營養師承認把藥交予事主,但警方其後搜查杜姓醫生的診所時,找不到事主的醫療紀錄。票控指稱,本年4月21日至4月22日位於尖沙咀廣東道的完美主義塑型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管有屬「口夫塞米」和「佐匹克隆」的違禁藥品及非法販運「二甲基苯乙基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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