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 特區政府須指引香港發展方向
■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行政長官曾蔭權貫徹「強政勵治,福為民開」的施政理念,重組策略發展委員會,廣泛邀請不同背景的人士加入,共同探討關於香港長遠發展的重大課題。這是特區政府朝著正確的方向和目標邁出的重要一步。
目睹香港市民熱情歡迎神舟六號載人航天飛行代表團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關於一個國家或地區如何制訂、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問題。(按:Strategy以中譯「戰略」為宜,區別於中譯「策略」的tactics)
事情是這樣的。兩年前,2003年11月初,正當香港市民熱情歡迎中國第一艘載人飛船神舟五號代表團訪問香港之際,有人卻指責中國政府不顧中國內地尚有幾千萬貧窮人口而耗費鉅資發展太空事業。的確,中國太空事業的成就,同中國整體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不相稱。以發射載人航天器而言,中國僅次於美國、俄羅斯而居世界第三位;以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而言,中國遠遠落在許多發達國家以及一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後面。然而,無論中國國內還是國際社會,很少人批評中國政府努力發展太空事業是一項錯誤或不適當的戰略舉措。指責中國發展太空事業的僅僅是一小撮人。
中國「和平崛起」的發展戰略
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必須以該國或該地區人民的長遠和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中國特殊的國際地位,決定了中國政府在中國改革開放前就不得不動用寶貴資源來實現「二彈一箭」計劃,緊接著,在改革開放取得相當成就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太空事業。如果沒有「二彈一箭」,中國怎麼可能抵擋「冷戰」時代超級大國的核威脅?如果不發展太空事業,中國怎麼可能在21世紀實現「和平崛起」?惟有以13億人民的長遠和根本利益為念,神舟五號和神舟六號才會成功上天;惟有神舟五號和神舟六號成功上天,中國的國際地位才能同中國的人口、面積和經濟發展的速度相稱!
妥善處理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暫時利益和根本利益之間的關係,盡可能取得它們之間的平衡或協調,而在必要時又能果敢地犧牲局部、眼前或暫時利益來確保整體、長遠或根本利益。這是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負責任的政府都應當具備的決策能力。
在香港,一直有一種觀點:對於香港這樣一個實行自由市場制度的經濟體來說,不必由政府制訂、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為這種觀點辯護的理論依據是1982年2月當時港英政府布政司夏鼎基闡述的「積極不干預主義」。被這種觀點作為事實依據的則是上世紀50年代以來香港經濟的兩次轉型。
聯合國批評港英政府戰略失誤
的確,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末香港經濟第一次轉型即由轉口貿易為主、比較簡單的經濟結構轉變為製造業為主、比較完整的經濟結構,是主要靠市場力量來實現的。那是由當時歷史條件決定的。上世紀80年代中至90年代中,第二次經濟轉型即由製造業為主向服務業為主的轉變,雖然也主要由市場力量推動,卻因此造成製造業大量外遷而香港本地經濟呈現「空心化」的弊端。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在《工業發展報告2002/2003》(Industrial Development Report 2002/2003)中,嚴肅批評港英政府沒有推動香港拓展高科技製造業是一項具戰略性質的失誤。
從長遠和根本利益出發
必須指出,上世紀70年代港英政府的經濟哲學從「不干預主義」轉變為「積極不干預主義」,是順應當時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明智之舉。這表明關於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沒有也不可能有一成不變的金科玉律。上世紀80年代至「九七」,港英政府雖然仍舊標榜「積極不干預主義」,實際卻推行「選擇性干預」。這一方面反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政府做進一步的干預,同時另一方面也反映「夕陽政府」不願意對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從長計議。
今天,香港無論是走向知識經濟的經濟轉型還是建立符合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的政治轉變,都面臨一系列困難,都不是市場或公民社會所能克服,需要特區政府制訂和實施關於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這不是要求特區政府代替市場和公民社會做後者應當做的事情,而是要求特區政府指引香港經濟、政治、社會發展的方向,提供重要產業、行業或領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法律和組織架構,並適當採取對推動經濟轉型和政治轉變至為關鍵的政策措施。(本欄每周二刊出) (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