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多年的宋七力宗教詐財案,去年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昨日宣判,宋七力等人無罪,信徒在法庭內高興鼓掌,但在法院外和反宗教詐財人士發生口角。台北地方法院1997年一審宋七力案時,依常業詐欺罪判處宋七力及大弟子鄭振冬等人有罪。但高院2003年1月二審時,以「憲法」應保障宗教自由,且全案「無被害人」為由,改判被告無罪。全案經上訴,去年8月發回高院重審。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