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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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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深產「凡爾靈」無出口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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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佛士醫療中心已將部分疫苗配售給私家醫生。 本報記者趙焜崗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1日電】本港市場出現內地非法輸入的深圳產人用抗流感疫苗「凡爾靈」後,記者隨即追查到深圳一間生產疫苗廠家,並向有關人士了解情況;該廠家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表示,該廠所生產的同類疫苗並無出口資格,相信本港查獲的疫苗並不是他們出口,可能循其他環節和渠道進入到香港。

藥廠未接非法出口通報

 據悉,深圳一家中法合資生產人用抗流感疫苗「凡爾靈」的藥廠,位於南山高科技園科發路六號,名為「深圳賽諾菲巴斯得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據了解,該廠於1996年註冊成立,目前年生產流感疫苗400萬支,但每年僅生產3個月。

 該公司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表示,目前該廠並沒有接到有關通報稱在香港發現該廠製造的「凡爾靈」人用抗流感疫苗。並指該廠所生產的同類疫苗屬國家一級管制藥品,並無出口資格,目前僅供大陸地區的具有採購生物製品資格的單位,其中主要是各地區的疾控中心;如果在香港查獲的「凡爾靈」確為該公司生產,相信是循其他環節和渠道流入的。據介紹,「凡爾靈」人用抗流感疫苗,按有關要求藥品要保存在2到8攝氏度的低溫環境內。但該公司生產的同類產品相對比較穩定,只要保存環境並不十分惡劣,一般不會對藥性產生影響;但如果超過35攝氏度則會出現一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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