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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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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揭妻做舞女 港漢追舊債

 【本報訊】一名港漢申請內地妻子來港後,被稅局追稅時才揭發妻子竟瞞著他在佐敦一間卡拉OK夜總會工作,2人終告離婚收場。港漢聲稱「條氣唔順」,直斥前妻行為「無賴」,為了尊嚴至昨日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前妻當年向他取去變賣的金牌、金戒指及金手鏈等財物損失,和欠稅合計12,000多元。

男方稱「喊住離婚」

 不願公開全名的廖姓申索人,昨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與現年30歲的前妻對質,其間前妻亦哭訴申索人欠她兩年每月7千元的贍養費。案件最後因申索人沒有證據證明前妻答應歸還有關財物,而獲審裁處安排無限期押後。

 申索人昨於庭外表示,他與前妻95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97年2人結婚後,妻子於同年5月取得香港身份證,而妻子於6月便瞞著他到夜總會工作。「2000年收到稅局通知,指她半年內賺了約兩萬,我要交多4千多元。我查明地址去到,即刻呆了,見到間公司都知咩事。」於是他「喊住離婚」。

反被追索兩年贍養費

 廖先生又指,前妻在取得身份證前曾表示會找工作,學英文進修,但之後「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好食懶飛」,更反問他「嫁落來香港點解仲要做野?」於是身為丈夫便加班工作,希望維持每月給妻子7千元零用錢,而其他雜費、生活開支均由他支付。而其前妻已正式向他申索追討贍養費,案件於明年3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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