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3] 專家:責任明確 再行處罰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張悅2日電】對於解振華引咎辭職事件,今日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教授毛壽龍向本報表示,比較難以理解中央此決定。「這就好像出了一起交通事故,還沒有調查事故雙方的責任,先把警察問責了。」毛壽龍說,環保總局畢竟只是一個專業監管部門,而非實際行政部門。毛壽龍更直指中國行政問責制尚未走上制度化軌道,如果調查結果出來,石化爆炸事件涉及到中石化有關領導,就需為瀆職或管理不力而承擔刑事責任。
毛壽龍表示,環保總局畢竟只是一個專業監管部門,而非實際行政部門,這和監管不力沒有關係。解振華引咎辭職不無受到一定國際國內壓力,但更多的是一次道德意義上的承擔,這種道德承擔並不見得要有行政處分和政治處分。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行政問責應該推進到制度化層面,而非僅僅下台幾個官員平息民怨。應該在技術上、實體上要分明責任和管轄範圍,再行處罰。他建議,應該給解振華一個申辯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