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3] 乙肝歧視案豫財院糾錯
【本報駐河南記者谷珂豐、李海紅鄭州報道】記者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河南高校首例「高考乙肝歧視案」已經得到解決,該案的原告劉軍(化名)已經撤訴。
據悉,原告劉軍是今年的高考學生,在今年的高考中,他以較好的成績考上了河南財經學院(以下簡稱財院)民族預科班,後財院以劉軍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為由,將他的檔案退到了省高招辦。
隨後,劉軍到醫院進行體檢,查出自己僅僅是一名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劉軍認為,學校以自己是病毒攜帶者為由拒絕錄取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更是對自己的歧視,今年9月28日,劉軍將財院告上了法院。最終案子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原告撤訴,並能夠繼續到學校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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