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7] 遲到缺勤 僱主宜彈性處理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世貿會議於下周「殺埋身」,會場附近一帶的交通應變措施亦大致落實,不過實施封路措施或一連串的示威活動,令上班一族擔心因交通擠塞而遲到,「無辜」被扣人工。勞工處昨日呼籲勞資雙方應盡早磋商在世貿會議期間的上下班安排,以配合各項特別交通及運輸措施或可能出現的交通延誤,僱主亦應以包容的態度作「彈性」處理僱員的遲到或缺勤。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若僱員未能按原訂的安排上班,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僱主亦應預早向僱員提供主管人員的名單和聯絡電話,以作緊急聯絡之用:「僱員如因交通阻塞或受示威活動影響而遲到或缺勤,僱主應以包容的態度作彈性處理。」發言人又指出,會議舉行期間,對於在迫不得已情況下遲到或缺勤的僱員,僱主不應扣除他們的工資,更不應即時解僱該名僱員或對其進行紀律處分。他強調說:「僱主應詳細了解僱員遲到或缺勤的原因,並仔細考慮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