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9] 陳太是非事件簿 放大圖片
陳方安生
1.重視人權?郭亞女事件:86年5月時任社會福利署署長
陳方安生引用《保障婦孺條例》,於86年5月強行破門進入葵興h一單位,帶走被困多時的6歲女童郭亞女,並安排其母黃婉韶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遭社會猛烈抨擊為「濫權」、「不人道」,並要求陳方安生辭職。
2.罔顧民生?高估中電用電量:92年時任經濟司
92年出任經濟司期間,涉嫌沒有把低用電量預測評估提交當時的行政局,導致市民多繳34億元電費給中華電力公司,疏忽職守,但陳方安生堅拒認錯。
3.官商勾結?九號貨櫃碼頭:93年初時任經濟司
行政局在92年11月「拍板」,將九號貨櫃碼頭經營權分別批給3個財團,4個泊位中,英資怡和集團佔2個,和黃及九龍倉則各佔1個。由於港府放棄傳統公開招標、價低者得的做法,改以私人協議方式批出合約,令社會懷疑港府與英資財團之間有「利益輸送」。
4.為公務員盡心?公務員問題:93年4月時任公務員事務司
93年接任公務員事務司時,隨即面對公務員提出爭取追回補薪3.5%,當時陳方安生受到9大公務員團體圍攻,卻仍堅持港英政府的立場。
5.辦事能力高?新機場混亂:98年7月時任政務司司長
回歸後,陳方安生成為首任政務司司長,但甫上任便遇上新機場大混亂,身兼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主席的陳方安生被社會人士指摘失責,無力監管機場工程。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新機場調查委員會及申訴專員公署均指機策會有疏忽之處,立法會調查委員會更點名批評她監管不力,有議員要求她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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