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1] 大狀涉醉駕拒酒測提堂 放大圖片
大律師梁照林座駕在中環失事四輪朝天。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大律師梁照林今年中於中環干諾道中駕駛平治四驅車往西環方向時失控撞壆,梁在醫院因未有接受俗稱「吹波仔」的呼氣酒精測試,又拒絕驗血,昨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測試提堂。梁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9日審理。
47歲的梁照林昨被控於今年6月12日,在瑪麗醫院D座5樓,在有理由下未有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卻在沒有理由下拒絕警員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
梁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將傳召4名證人,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29日於東區法院第7庭審訊,梁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辯方透露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將代表梁照林抗辯。
梁照林於1985年在英國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翌年在本港獲得大律師資格,並於當年進入律政署擔任檢控官,後轉為私人執業。
梁現時為公務員團體「華員會」的名譽法律顧問,與資深大律師清洪屬同一間大律師辦事處。
事發當日凌晨3時許,梁的座駕失控撞壆四輪朝天,在路上滑行15米始停下,梁當時血流披面,由消防員救出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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