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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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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3] 港專中醫 學生求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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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專中醫課程學生聲援羅斯恩進行司法覆核,手持橫額,高叫「還我公義,還我考試權」。本報記者曾媚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媚)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港專)與暨南大學合辦的中醫學專業醫學學位兼讀課程不獲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承認,學生畢業後將不能參加本港中醫執業資格考試,無法成為註冊中醫師。該科學生羅斯恩以其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法官將案件押至兩星期後判決。港專校長陳卓禧表示,將來若需要上訴卻不獲法律援助,校方會考慮給予支援。

高叫「還我考試權」

 港專與暨大合辦的中醫兼讀課程自2001年開始收生,至2002年共收生150多名,中委會2002年12月宣佈,只有不少於5年的全日制中醫學位課程才獲承認,否決該科畢業生參與中醫執業資格考試的資格。陳卓禧表示,課程因而大受打擊,前途未明朗情況下允許學生遲交學費,現時課程剩下約120多位學生。

 陳卓禧強調,自中委會宣佈中醫執業資格試要求後,校方已改良課程內容、增加內地實習時間至不少於30周,令為期7年的兼讀課程更充實,與獲承認的港大及浸大中醫兼讀課程相似。他說,校方會多方爭取,希望令課程獲得承認。

 羅斯恩代表大律師指出,中委會的決定不公平,而以海外課程為由、拒絕評核課程內容,也非合理原因。中委會的大律師則指,中委會無權評核內地實習課程,而承認本港大學開辦的兼讀課程只屬個別例子,日後只有全日制學生才可獲承認。

 就讀港專這個中醫學專業醫學學位兼讀課程的學生已組成「暨大香港同學爭取中醫資格權益會」,16位學生昨日更往高等法院聲援,高叫「還我考試權」,要求法庭撤銷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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