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5] 田鳳山承認17筆受賄 放大圖片
■田鳳山在法庭上。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新京報14日消息:昨日,「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透露,田鳳山當庭承認了公訴機關對他提起的17筆受賄指控。
8年受賄17筆
65歲的田鳳山歷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和國土資源部部長等要職。公訴機關指控他在1995年至2003年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325萬元人民幣、17.4萬美元、5萬元加拿大元,總計折合人民幣498.13萬元,涉及17筆受賄。
17筆涉嫌賄賂款大部分發生在田就任黑龍江領導期間,其中的一筆是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送的。今年7月28日,馬德因受賄賣官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死緩。另外,其中的4筆涉嫌受賄款發生在田鳳山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期間,但知情人士未透露有關受賄款的具體情況。
無立功情節
而知情人士表示,田鳳山昨日在法庭上承認了全部指控,沒有提出異議。而在案發後,這些受賄款全部追回。另外,公訴機關沒有在起訴書中認定田鳳山具有立功情節。此前,有媒體報道田鳳山曾幫助韓桂芝陞遷,此說法昨日沒有在法庭上得到體現。田鳳山的代理人許蘭亭律師,在庭審後沒有透露他為田鳳山做的是罪輕辯護還是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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