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5] 首10月百三內地乞丐被捕 放大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稱,即使「個人遊」進一步放寬,也不會增加內地旅客來港行乞。
【本報訊】內地旅客來港非法行乞情況未有惡化。今年首10個月,在逾千萬名訪港旅客中,有131人因行乞而被捕,較去年全年的197人為少。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今年首10個月共有450多萬名以「個人遊」方式來港的內地旅客,其中14人因行乞而被捕,所以他相信,即使「個人遊」進一步放寬,也不會令內地旅客來港行乞的情況惡化。
罰款或監禁後遣返內地
今年頭10個月,共有1018多萬內地旅客來港,其中131人因行乞被捕,其中4人被檢控,其他的遣返內地。去年全年的1200多萬名內地訪客中,有197人因行乞而被捕,其中19人被檢控,其餘的都被遣返內地。被判罪人士的罰則一般為罰款400元至1000元或監禁4天至1個月(包括緩刑)不等。
李少光指出,為打擊這類非法行乞活動,警方會密切留意情況並與內地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絡和交換情報,以防止這類非法活動。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當局已建立了有效的通報機制,加強審核曾在港進行違法活動的內地人士再次赴港的申請。警方將繼續監察情況及已指令前線警務人員,當遇到行乞者便採取適當行動,考慮提出檢控,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內地。現時警方並沒有情報顯示有集團安排及控制內地訪客到港行乞。
周梁指行乞集團趨活躍
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昨日在立法會上指出,自從內地城市的居民陸續獲准按「個人遊」計劃到港,內地行乞集團在本港的活動日趨活躍,包括在中區、銅鑼灣、尖沙咀及旺角等人流密集地區,可見到不少身體殘缺者或老人當街行乞。由於「個人遊」自上月已進一步放寬至成都、濟南、瀋陽及大連4個城市,並會在未來陸續開放予「泛珠三角」其餘地區,故擔心內地行乞集團在港行乞情況會轉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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