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5] 關注組謬解《公約》港府即時澄清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政府的政改方案建議將於下周在立法會進行表決,反對派再有新花樣。45條關注組昨日聲稱,方案違反《基本法》第39條中,有責任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的規定,即使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亦不排除有人會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又稱政改方案倘被否決,亦可循本地立法推動民主發展云。
當局斥大狀誤導公眾
不過,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方案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4月所作出的《解釋》及《決定》,亦並非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而所謂「本地立法推行政改」的說法,亦屬誤導公眾。
湯家驊稱方案不應「硬闖」
「關注組」成員湯家驊昨日在記者會上聲言,政改五號報告書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內,確保人人享有普及和公平權利原則,呼籲特首曾蔭權「不要以個人政績成敗作考慮」,不應於下周提交方案「硬闖立法會」。梁家傑則稱,「原地踏步並非5號報告書被否決的必然後果」,他相信特區政府可透過本地立法繼續推行政改,而曾蔭權亦有能力作出實際朝向普選的工作。
陳偉業諷關注組「得把口」
反對派議員陳偉業則似乎對「關注組」甚不以為然,他稱,「如果佢瓊話(政改方案)不符合基本法,我好歡迎佢瓊自行提出司法覆核;唔好成日得把口去講,現在仲講到去組黨,應該做野,唔好時常得把口去講,自己亦不會提出司法覆核。(我)廢事做人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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