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9] 大馬再違程序扣華女 放大圖片
■大馬警方不久之前曾大肆搜捕中國女郎。 資料圖片
繼近日一系列中馬糾紛後,馬來西亞警方近日再次不合程序扣留3名中國女子。
【本報訊】綜合《南洋商報》及《重慶晚報》18日報道:據馬來西亞《光華日報》16日報道:3名遭扣留的中國女子名為劉小霞、圓圓及秀蘭。這3名女子是持旅遊簽證進入馬來西亞的,其中劉小霞是在11月23日入境,而其他兩人是在11月25日入境的。她們是在12月1日凌晨,在米爾德倫路的一間旅館遭警方以刑事法令第372(b)條文扣留的。目前3名女子都在拉慶的扣留營內。
針對這件事,馬來西亞柔州行動黨主席黃高明表示,3名女子都持有旅遊簽證,可以合法停留在馬來西亞一個月。他說,馬警方在扣留她們時,並沒有法庭扣留令,這是不合程序的。當初警方表示,會在16日釋放她們,可是並未做到。
報道稱,黃高明將致函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及移民廳要求他們2天內放人,要不然將會向人權委員會求助。他也表示,警方人員這種作法,將會使遊客對我國留下不好的印象,進而損害馬中關係。
3名遭扣留的中國女子的朋友何克芳(72歲)在柔州行動黨署理主席黃高明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述她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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