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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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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0] 政府承諾的三個要義

 《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社論,譯載如下:

 特區政府昨天公佈了對政改方案的調節措施,承諾在政改方案獲立法會通過的前提下,2008年減少三分之一區議會委任議員,餘下的三分之二分一次或兩次取消。這是一個重大的政治決定,至少有以下三點值得關注。

 其一,承諾體現了政府對推進政制發展的極大誠意。圍繞政改方案的爭論被認為是一場民意的爭奪戰。方案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民基礎雙雙擴大到300萬,大大增加了直選成份,是香港民主進程中的一次跨越,因此市民對方案的支持度始終逾半。與此同時,反對派要求取消委任區議員及加入普選時間表,並動員了數萬人上街遊行,反對政改方案。隨後,「關注政改大聯盟」成功組織了數十萬人的大簽名,形成支持政改方案的強大聲勢。政改方案出台兩個月,民意雖有小幅波動,但希望通過方案的主流民意未變,與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固執己見形成反差。政府反覆闡明「方案是現有條件下所能邁出的最大步伐」,但仍順應民意,在委任制上提出調整意見,完全是著眼於香港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體現了邁向普選的信念,可謂仁至義盡。

 其二,承諾不是「第二方案」。政改方案是07/08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不可能包括未來普選的時間表,也不可能直接寫入委任區議員的調整,因此,反對派謠傳的所謂「第二方案」,根本就不存在。而且,政府的承諾是與政改方案掛鉤的一種安排,政改方案通過則兌現承諾,不通過則一切原地踏步。這種做法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合一。在沒有經過討論形成社會共識,以及與中央政府溝通之前,特區政府不能在時間表問題上作出承諾。換句話說,在時間表問題上,政府沒有讓步的空間。而委任制則屬本地立法範疇,特區政府可以有所作為。這是特區政府能夠做出的最大努力,與「換一個方案」完全是兩回事。

 其三,承諾為反對派妥協鋪下台階。剛剛從世貿會議撥冗抽身,特區政府就推出政改調節措施,為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做最後一試。曾特首多次強調,政改方案完善的空間十分有限。儘管如此,特區政府還是盡其所能,做出上述承諾,並重申會盡快在策發會研討普選路線圖及時間表,這就為反對派議員轉而支持政改方案鋪下了台階。現在,政府該做的都做了,球又到了反對派腳下。全社會都在關注,希望反對派議員順應主流民意,在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時點上,作出理性的選擇。(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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