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3] 爭客衝燈慘劇 兩小巴司機輕囚 放大圖片
■英皇道去年釀2死17傷車禍,兩部肇事小巴分別翻側及撞上路欄。 資料圖片
【本報訊】兩名小巴司機,於去年重陽節清晨時分,沿英皇道西行時超速駕駛、並為爭客連衝7盞紅燈進行「賽車」,其中1輛小巴因剎車不及攔腰撞向的士後,再撞翻另一輛小巴,釀成2死17傷慘劇。兩名小巴司機昨於區域法院,因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及賽車致他人受傷罪名,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兩年半,另停牌兩年及三年。主審法官韋理義斥責兩被告犯案時駕駛的是公共交通工具,卻罔顧道路及乘客安全,需嚴厲處罰。
兩名被告分別為30歲的司機潘永基及25歲的司機廖振邦。2人各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於英皇道與健康東街交界,危險駕駛以致23歲的李麗轉及58歲龍啟漢死亡,2人均為廖振邦車上乘客。另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因賽車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罪名,涉及共17名傷者,包括當時15名小巴乘客。潘被判入獄兩年、停牌兩年;廖則被判入獄兩年半及停牌3年。
法官:必須收監以儆效尤
法官韋理義指出,「法庭有責任給予公眾訊息,令他們知道危險駕駛可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可造成死傷,故必須將被告收監,以儆效尤。而兩名被告當時並非駕駛私家車,而是載滿著公眾乘客的公共小巴,兩名被告是有特別責任保障乘客的安全,但他們卻偏偏沒有理會,更忘記了乘客已將生命委託了給2人。」法官更斥2人的駕駛態度「遠低於可接受的程度」。
潘永基聽雙親求情信落淚
辯方大律師昨於庭上均表示,兩及被告對事件感到十分內疚,更雙雙表示以後不會當職業司機。潘永基代表大律師關唐利指被告向死者及傷者,和向他們的家屬致歉意,並為意外的發生感到傷悲。被告父母致信法庭,透露被告已知錯,希望父母原諒。他又稱自己在候判期間,在監房已認識了朋友,沒有被人欺負,著父母放心。潘於庭上聽罷律師讀出信件,一度低頭落淚。
次被告代表大律師周柏柱昨求情指,被告需於背景報告中被指悔意甚淺,但指被告於意外後感到「非常驚、迷惘、不舒服,並有失眠」。而被告於本年10月25日剛與懷孕的妻子結婚,太太準備明年3月產子。被告曾因販賣翻版影碟入獄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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