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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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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4] 議員轟港燈「打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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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蘇少湄指出,為抵銷加價,須動用5、6億元基金。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普天同慶的聖誕節,港島區市民遇上加電費的壞消息,學者估計兩電電費差距高達4、5成,有居民說:「惟有搬出香港島!」另外,又有店舖東主「牙痛咁聲」,寧願減少在港島區開設分店。議員王國興炮轟港燈「太無良」,還有議員說:「不但無聖誕禮物,重有被打荷包的感覺。」

 累積多年的加幅後,港燈與中電的電費差距將擴大至3.5成,住在港島的市民大表不滿:「有朋友因為嫌港燈(電費)貴,已由香港搬到九龍區住;電是每個市民都要用的,對生活開支的影響很直接。」

 在灣仔的燈飾舖繼世貿示威生意大受影響後,昨日又面對更沉重打擊,有店舖負責人表示,每月電費約7,000元,佔營運成本約1成,加價後營運成本將無可避免地額外加半成,他無奈地說:「我們要長時間開燈,比一般時裝店開多很多燈,如果不開那麼多燈,吸引不到客人。」

學者建議分時段收費

 中大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民建議,港燈可分時段收費,「電力需求大及穩定性高的用戶可付較高電費,而一些住宅區不需要太大穩定性者,則可以付較低廉的電費,這是應該討論和研究的。」

 民建聯立會議員王國興在立法會上氣憤地指摘電力公司「無良」。他表示,過去不論經濟是好是壞,物價通脹或通縮,港島區電費一直加個不停,「今年香港經濟增長7%,你就加7.2%,總要貪多點。打工仔明年加薪都不過2、3%,你就加成7點幾個巴仙,叫人點捱?」他抨擊港燈「飛擒大咬」取市民血汗錢,實在太「無良」。

 反對派議員李華明亦在會上表示,絕對不能接受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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