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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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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5] 興寧礦難 粵安監局長被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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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7日,廣東梅州興寧市大興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目前,廣東省已處理了有關責任人。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人民網廣州24日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察廳負責人今天說,造成121名礦工死亡的梅州興寧市大興煤礦「8.7」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已結束,22名政府和管理部門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23名政府和管理部門公職人員被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8名大徑里煤礦有限公司有關人員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梅州興寧高官被行政處分

 據介紹,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責任人員共22人,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以下幹部18人,主要有: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陳建輝(見小圖)受到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盧國盛受到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梅州市市長、市委副書記何正拔受到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梅州市常務副市長、市委常委蔡小駒受到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興寧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忠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興寧市市長、市委副書記曾祥海受到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梅州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原興寧市委書記李華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梅州市政法委副書記鄒乃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1人被立案追究刑責

 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41人,其中機關工作人員23人,主要有: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胡建昌;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處處長譚均偉;興寧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藍定明;興寧市副市長李烈民;興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劉遠浩;興寧市公安局副局長石兆琪;興寧市煤炭局局長鍾觀文等。

 大徑里煤炭有限公司18人,主要有:興寧市大徑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長曾雲高;副董事長、大興煤礦董事長曾繁金;副董事長曾文坤;副董事長曾桂祥等。上述41人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及的黨員幹部待司法處理後再作黨政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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