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5] 境內市場成熟時國企可回國發A股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日前表示,國有企業改革選擇境外上市是一種很好的方式。從實際效果看,國企境外上市的效果明顯。一旦境內資本市場成熟、條件具備,將支持業績優秀的企業回到國內再發A股。
邵寧舉例說,海外的資本市場是比較成熟的資本市場,監管比較規範。它的分析師對上市公司業績有著較為詳細的分析;投資者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主要看企業的業績,因此,企業境外上市其實對上市公司自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對企業經營層的壓力也很大。國有企業境外上市,實際上是把境外成熟的資本市場的監管機制和機構投資者的機制引入到中國的企業,如果我國的國有企業達到這個標準,完全按照這個標準運行,那麼,對改變企業的經營機制,會非常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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