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9] 夜場竹館續可煲煙放大圖片
娛樂場所部分顧客為煙民,業界聲稱禁煙將打擊生意。 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將娛樂場所列入禁煙範圍的條例草案,由於遇到業界的反對,政府作出讓步,考慮豁免部分地方列入禁煙範圍,包括夜總會、麻雀館等。但有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成員反對任何的豁免。
政府在本年初提出將禁煙範圍擴大至所有食肆、卡拉OK、酒吧、麻雀館及桑拿浴室。立法會《2005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案》委員會正審議有關條例,並且召開了10多次會議。不過,業界與議員對條例仍有很大的爭議。草案委員會副主席陳偉業表示,由於業界與議員都有反對聲音,政府正考慮豁免部分地方列入禁煙範圍,包括夜總會、麻雀館以及桌球室。當中可能訂立一些規定,例如要加設獨立的抽氣系統,才可獲得豁免等。
娛樂界盼成人場所豁免
陳偉業與民建聯的李國英都歡迎政府考慮收窄建議的禁煙範圍,認為可以減少對業界的衝擊。民主黨的李華明表示,要再研究政府的建議。自由黨的張宇人表示,條例本身是不合理,即使有讓步,政府應該顧及禁煙對卡拉OK以及酒吧的影響。他表示,要再看修訂後細節,才決定是否支持條例。
娛樂界權益關注組發言人陳潤蓮表示,歡迎政府考慮讓步。她表示,仍與政府商討細節。她希望最終只准18歲以上進入的場地,可以獲得豁免。她說:「成年人絕對有權選擇自己的娛樂消閒的方式,我們可以提出來,保證我們的員工是自願選擇在此種場所工作,以及我們的客人是自願選擇在此場所去消閒的。」
勞永樂:員工健康無保障
不過,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成員勞永樂則反對任何的豁免,他指這樣保障不到員工的健康。勞永樂說:「有部分員工是不吸煙的,但他們很多是身不由己,意思是他們上了尼古丁癮,沒有辦法擺脫令到他們身體越來越差的惡習。但若在所有的工作地點及室內地區全面禁煙,所有吸煙人士,會有更大的誘因、動力去戒煙。」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表示,條例仍在審議階段,不評論是否會豁免部分娛樂場所列入禁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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