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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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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港擬引入競爭力促電網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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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本港電力市場長期處於壟斷狀態,市民和商家對電價過高一直非常不滿。為此,政府在昨日公布的電力市場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中,提出多個仿照當年電訊市場開放的方案,為有朝一日市場開放、內地向本港供電鋪路。這些建議包括:要求兩電的發電設備能接駁至電網、建立類似電訊管理局的獨立機構監管營運者,並將利潤管制協議年期縮至10年,為開放市場、讓新經營者更快加入創造條件。

 雖然本港的電力市場不設專利,任何經營者只要符合環保和法例要求均可以加入市場;但由於電網鋪設的投資成本高,而兩電的電網又屬於私有資產,未經兩電同意新經營者不得便用兩電現有的電網,這些原因都令新投資者卻步,形成本港電力市場被兩電壟斷多年,市民毫無選擇權可言。

短期不會內地輸電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表示,若要打破這局面,廣東省是香港唯一可以「指望」的供電對象。但鑒於目前廣東省電力供應未達「自給自足」的水平,且每年向香港購買的電力均錄得較大增長,因此短期內由內地輸電來港引入競爭可謂不切實際,他說:「現在是我們賣電到廣東,而且每年賣電一直有增長,未來數年,(廣東)電力供應仍然緊張。」

仿傚電訊開放模式

 不過長遠而言,開放市場確實是政府的長遠目標。當局在條件未成熟之前,已經開始部署轉變市場環境「迎接」新經營者的進入,故此第二階段諮詢文件建議,電力市場仿傚95年電訊市場開放的模式,先做好硬件配套吸引新投資者的進入,包括要求兩電在不影響可靠性及安全性的情況下,改動發電系統,令新經營者可接駁至其電網中。同時又將利潤管制協議年期由現行的15年,改為10年。葉澍i說:「年期縮短之後,我們會更貼近市場,每次續約都會檢討:現在是不是開放的最好時機?抑或要再等多5年?」

不擬設固定時間表

 至於開放電力市場的時間表,葉澍i表示政府不設固定時間表,進度快慢在很大程度上視乎市場條件的成熟度。他說:「條件幾時配合,就幾時進行。」屆時政府不會為舊有經營商提供補償,但會參考外國做法,立法容許電力公司向佔用其電網的新經營商徵收上網費。政府會修改法例配合,訂定一個合理的網絡費,並會設立一個類似電訊管理局的獨立機構協調經營商。

 文件指出,目前與廣東省的聯網容量足以將大亞灣核電廠和位於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發電廠的合約購電輸送至本港;為配合內地將來有新供電源可為香港提供可觀電量,文件建議當局與內地部門就基建及相關的課題保持聯繫,加強聯網準備工作,並進行使用研究、輸電量評估和法例大綱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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