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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備受民眾追捧。 資料圖片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汪盈1日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判決上海「星巴克」構成不正當競爭,立即停止商標侵權,並賠償人民幣50萬元。該案是中國新《商標法》自2001年實施以來,上海法院判決的首例跨國馳名商標侵權案。
法院判上海「星巴克」賠款50萬
1971年,美國星源公司在西雅圖開設了第一家「STARBUCKS」咖啡店,並於2000年3月在中國授權成立統一星巴克公司。
經法院調查,1998年起,星源公司以「STARBUCKS」的中文譯名在中國註冊了「星巴克」商標,並分別於1996年至2003年在中國大陸註冊了「STARBUCKS」文字及圖形商標。而上海星巴克則於1999年10月20日獲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法院認為,「STARBUCKS」系列商標廣泛的國際知名度及在華語地區對「星巴克」商標的宣傳、使用,「STARBUCKS」、「星巴克」已為中國大陸相關公眾所熟知,應當認定為馳名商標。而上海星巴克將「星巴克」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並在其經營活動中使用含有「STARBUCKS」、「星巴克」、「STARBUCKS」文字及圖形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具有明顯惡意,並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早前《西雅圖時報》報道,上海一家咖啡連鎖店以「Xingbake」為名,其普通話譯音類似中文的「星巴克」,因為「Xing」的中文意思是「星」,而「bake」的普通話讀法在語音上與英文的「bucks」類似,令人錯覺兩家咖啡店來自同一間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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