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衛生署發言人回應昨日一項報道指一些美容中心及診所,以一種名為Lipostabil的針劑為顧客作美容治療時表示,有關的藥物沒有在香港註冊,因此其安全程度及效能並未經評估。衛生署昨日巡查一些美容中心及診所,並沒有檢獲未經註冊的藥物,但已忠告有關的負責人和醫生。
發言人說,分發及藏有未經註冊藥物屬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