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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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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4級因應危險事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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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富懸殊是中國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圖為西安街頭一名無家可歸的老婦。 法新社

 【本報訊】據新華社8日電:為因應頻繁的公共危險事故,國務院今天發佈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個等級,加強管理。總體預案共有六章,包括總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和附則。

 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的一級、重大的二級、較大的三級以及一般的四級。

 預案提出因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六項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對於適用範圍,預案主要用於跨省級行政區劃,或超出事發地省級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預案規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的省級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立即報告事件資訊,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

有章可循 控制事態發展

 根據規定,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政府是各行政區域的行政領導機構。

 預案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做好人員培訓和預案演練工作,做好宣傳教育,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並實施責任追究制。

 而編制總體預案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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