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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購房,除了需要認清規範買賣合同,還需注意《認購書》是從網上統一下載的規範文本。本報記者熊君慧 攝
港人如果在深圳購房時若發現物業公共配套設施不符合約所示,或有權利拒收樓。深圳國土部門關於新版購房合同聽證會日前召開,共用設施與配套項目等問題成聽證焦點。有陳述人提議,當公共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不符合合同約定或不能同時交付時,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樓。
這次聽證會主要圍繞《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示範文本》(2005版)進行討論,主要問題包括:對房地產交付時驗收期間提出異議的時間;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的交付時間與標準;辦理房地產證時限的起算點;買方逾期付款及賣方延期辦理房地產證時的違約金計算比例及合同解除權。但最終定稿及實施時間,有關部門暫時未有定論。
保護弱勢群體利益
據介紹,新版合同具體使用時間相對於老版合同在細節方面更加完善,讓發展商承擔更多義務的原則在許多條款中均有充分體現,可以看出政府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的堅定立場。
使得開發商與置業者之間的權責更加清晰,關係也更加透明。
《認購書》須統一文本
除了買賣合同需要認清規範文本外,港人今後在深圳購房時簽署的《認購書》也須為統一從網上下載的規範文本。據了解,早在去年11月深圳國土部門便已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簽訂的《認購書》,應使用深圳市統一的示範文本,並通過「深圳市一手房網上銷售系統」下載。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深圳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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