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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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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母親傷心 稱生活幸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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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媽媽一直守在飽受摧殘的女兒身旁。本報珠海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胡明、實習記者羅陽珠海15日電】蔡媽媽淚也哭乾了。敏敏遠在青島打工的弟弟現在還不知道此事,敏敏不讓告訴弟弟,怕弟弟傷心難過,影響工作。蔡媽媽說她現在一定要為女兒討個公道。

 蔡媽媽說,由於平常她很少來探望女兒,自己也在外面打工,平日裡只有打電話了解女兒的情況。每次通話敏敏都說自己很好,還稱魏阿姨給她買蛋糕一起過生日,對她很好,所以也就放心了。但去年,「我來珠海探望女兒,一見到女兒我就揪心地疼。」蔡媽媽說,當時就看到女兒頭上到處是傷,她詢問敏敏傷怎麼弄的,剛開始敏敏還欺騙她,稱是自己不小心被車撞傷的。後來在蔡媽媽一再追問下,敏敏終於告訴她,自己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經常被魏某毆打。

 就此虐待事件,北京建元律師事務所廣州分所主任鄭東表示,如果經過法醫驗傷,傷勢在輕傷以上,該僱主就構成了刑事犯罪,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並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鄭東說,蔡敏敏可以就此事,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將其僱主對其長時間的虐待行為起訴至執法機關。並可以根據其身體及心理的受傷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對其僱主提出醫療及精神損失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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