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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毛玉萍得到200多位名人為她撰寫求情信,並提交多份社會公益紀錄,希望法官可酌情減刑輕判。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雖然求情信對被告的判刑確實有點幫助,但數目多寡、撰寫人是不是社會名人,都並非法官的主要考慮因素,信中「內涵」才是最重要。
有內涵求情信可助減刑
陸偉雄指出,是次毛玉萍得到200多位名人為她撰寫求情信,或多或少對其判刑都會有所影響。陸偉雄不諱言:「幫助一定是有的,但只是邊際上的幫助,因為法官仍然會考慮被告是否初犯,以及求情信的內容。其實,寫信的人是名人也好,普通人也好,只要信中有『內涵』,法官都會考慮減刑。」
他表示,「內涵」即代表信內有否關於被告過往的人格、行為,如果是由被告的親人及認識多年的朋友撰寫,則會較正面及有力,對判刑會有幫助,故求情信數目的多少對判刑其實影響不大;而被告過往在社會上的公職,也有邊際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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