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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藝人林家棟(見圖)去年5月在海底隧道及康莊道交匯處切線時,跟尾隨的一輛小型貨車發生輕微碰撞,被裁定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500元,另加10元堂費,以讓林知悉日後再干犯同類案件,被停牌機會可能性很高。
39歲的被告林家棟,據法庭記錄,他於01年曾干犯駕駛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03年超速駕駛的交通記錄。
案發於去年5月12日中午12時17分,林家棟駕駛私家在海底隧道及康莊道交匯處由第三線切入第四線的自動繳費通道,但由於未有足夠空位,車頭切入一米後已跟尾隨的一輛小型貨車只有一呎之距。林家棟跟貨車司機同時剎車,當時未有發生碰撞。其後,2人再同時開車,貨車車頭與林的私家車尾發生輕微碰撞。
裁判官指,事件中的碰撞並不構成不小心駕駛的完素,但卻認為林家棟在沒有足夠空位下切線屬於不合理以及不顧及他人的駕駛態度,因而判他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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