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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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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減利潤保證期難接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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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中電再次重申,政府在電力市場未來發展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中,將煤機組投資回報率7%及利潤保證期只有10年的規定,令人難以接受。中電表示,若政府在沒有清晰的規管架構及能源政策前,單方面制定具體減排目標,中電與政府的夥伴關係將難以維持。

 中電常務董事阮蘇少湄(見圖)昨日會見傳媒時形容,政府現時建議的政策沒有清晰的遊戲規則,情況就如買樓卻不知樓盤特質。她說:「就像叫你給200萬元買層樓,但不知地契有幾年,告訴你可以煮食,但出多少煙要罰不說給你聽,要罰幾多又不知,而且未來10年又會引入新住戶住入間房,那你還願唔願意買?」

促制定開放市場路線圖

 阮蘇少湄認為,政府應制定清晰遠景及未來開放市場的路線圖,否則業界難以評估風險,沒有清晰路向的情況下,供電穩定性可能受影響。

 她解釋:「例如應該說明香港打算在一段清楚界定的時期內,是否繼續沿用煤發電。若將來繼續鼓勵用煤發電,政府應鼓勵電力公司投資多點以提升燃煤機組的環保表現,而不是向該等相關的投資施以懲罰。」另一方面,她認為諮詢文件中,若電力公司排污超出上限,其餘全部資產回報會被降低,並不准將成本轉嫁客戶的規定亦令人無所適從,呼籲政府先與業界商討。

質疑中港電力供電能力

 阮蘇少湄亦指出,中港電力沒有與他們接觸,不知道中港電力計劃向本港輸電的詳情,但質疑中港電力只計劃用一億元投資向本港供電;能否向香港提供穩定的電力,這要由市民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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