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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自去年底在三合一選舉中大敗後,「總統」陳水扁被外界稱為提早「跛腳」,台灣司法機構也似乎毫不留情,大辦涉及綠營及泛綠人士的案件。
■2005年11月16日,台北地檢署宣判,去年3.20「總統大選」後,「前總統」李登輝公開指稱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丟下抗議群眾不管,更稱宋楚瑜跑去打麻將。李登輝涉誹謗敗訴,需賠償宋楚瑜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同時在台灣9家報紙連續3天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2005年12月22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連宋告扁「七日政變」的民事侵權訴訟案,陳水扁敗訴,應給付連宋二人各1元,並須在三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
■2006年1月6日,台北地院判決,名嘴趙少康在前年10月於節目中抨擊陳水扁的「金援外交」,並說阿扁給巴拿馬前女總統莫絲科索的百萬美元是「遮羞費」,引發陳水扁控趙少康妨害名譽官司,結果趙少康勝訴。
■2006年1月17日,立委邱毅爆料,「行政院長」謝長廷下台後,許多與其相關的弊案,包括高捷弊案等五大弊案,都將被檢調陸續重啟調查,謝長廷很可能被起訴。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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