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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建
中國古代地方政府行政司法不分,地方行政長官都是法官。東漢初年,有一個著名的基層法官——董宣。
董宣原來是在北海國擔任丞相。這個地方有個勢力很大、橫行鄉里的惡霸公孫丹。有一次他新建了一座宅院,在入住前,因為占卜「不吉」,他就竟然指使兒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了個過路人,把屍體放在新宅一夜,以為「消災攘禍」。董宣接到報案後,立即派人緝拿公孫丹父子,斬首示眾。可是公孫丹的宗族朋黨,聚集了三十多號人馬,手持兵器到衙門前聚眾鬧事。董宣就宣佈公孫丹是投靠過王莽的叛匪,還暗中勾結海盜,把這三十多人全部抓起來,授意門下書佐(輔助官吏)水丘岑在監獄裡把他們全部殺死,以絕後患。
可是他這樣做並沒有經過正式的審判程序,青州太守彈劾他「濫殺無辜」。董宣等九個涉案官吏被押到京城,最終都被判處死刑。一些官員欽佩董宣的氣節,預備了酒菜佳餚,準備為他餞行。面對同僚們的「好意」,董宣卻嚴厲地說:「我一輩子不曾吃過別人的酒席,何況是臨死之時!」說完,登上刑車,從容而去。
就在行刑前,光武帝派特使來詢問公孫丹的案子,董宣便如實說明了當時的危急情況,最後特別提到,水丘岑是聽他的命令處斬犯人的,自己願意替水丘岑承擔罪責。光武帝認為董宣雖是秉公執法,被誅殺者也係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但對此事的處理還是有些草率,因此,下詔書赦免董宣,把他降為懷縣縣令,同時命令青州太守不再追究水丘岑之罪。
好幾年過去了,董宣因為他那疾惡如仇、不畏權貴的性格,屢屢遭到彈劾降級處分。一直只是個縣級官員。後來光武帝為了整頓京城洛陽的治安,把他調到洛陽,擔任洛陽基層政府長官「洛陽令」。
當時權貴橫行不法,洛陽的治安很差,城裡經常響起報警的枹(fu)鼓聲。董宣到任後不久,光武帝的姪女湖陽公主的一個惡奴公然在白天殺人,犯案後躲在公主家裡不出來。董宣調查清楚後,有一天打聽到這個惡奴和公主同坐一輛車出行,就等在半路上,等車一到就上前攔截,當著公主的面將惡奴拖下車,大聲宣佈罪狀,當場處死。
湖陽公主氣壞了,跑到光武帝那裡告狀。光武帝把董宣抓來,說是要打死董宣為公主出氣。董宣說:「等我說完話再處死我不遲。陛下號稱要中興漢朝,卻縱容奴隸公然殺人,怎麼能夠治理天下?」說完就一頭撞在柱子上,血流滿面。
光武帝自覺理虧,就要董宣向公主叩頭陪個不是,可是董宣兩手撐住地面死不低頭,兩個太監硬按也按不下他的頭。湖陽公主說:「叔叔當年在民間,家裡經常藏匿罪犯,官府從不敢上門追查。難道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小小的縣令嗎?」光武帝笑著回答:「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吩咐:「讓這個『強項令』(硬脖子縣令)出去吧!」洛陽的權貴見董宣連皇帝也敢得罪,無不震撼,稱董宣為「乳虎」,不敢為非作歹。京師治安大為改善。百姓稱頌「枹鼓不鳴董少平」。
董宣做了5年洛陽令,74歲那年病逝於任上。光武帝派使者前去弔唁,見他家中只有一條布被單覆蓋在遺體上,老婆孩子相對哭泣,家中四壁空空,剩餘的財產只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意即破車一輛)」。光武帝聽了使者的匯報,感傷地說:「董宣廉潔,死乃知之!」於是,下令特賜給銀印祿級,以大夫的禮節厚葬了董宣。(中國古代的法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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