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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對電煤價格實行的「穩定、監管、放開」的三原則已變為「放開、監管、穩定」。24日在京舉行的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副局長朱宏任說,電煤價格放開是大前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這一步必須走出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朱宏任表示,放開有三個前提。首先,煤炭供需關係目前基本平衡,適當放開價格存在比較好的時機;其次,放開仍需要煤價保持基本穩定;最後,國家監管不能丟,如果電煤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國家仍要採取監控措施。
按照發改委的改革思路,今後煤炭工業將建立涵蓋資源、生產、環境、退出、發展成本在內的成本核算體系,電煤價格料將參考核算得出的成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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