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1月28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財經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港品牌手錶零關稅進內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28]
放大圖片

 ■首批香港自有品牌手錶經深圳羅湖口岸享受零關稅進口。圖為關員正在檢查手錶型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通訊員:李安、楊凱

 首批經由內地商務部和香港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海關共同認定的「香港自有品牌」手錶,日前經深圳羅湖口岸享受CEPA零關稅進口。該批手錶的品牌為香港自有品牌「FRANCIS DELON」,共126隻,進口總值為65920港元,優惠稅款約1萬元人民幣。

 為充分落實CEPA優惠政策,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相關部委對香港鐘錶行業開展了一次全面的調研,制定了對香港鐘錶商更適用的原產地標準,在原來的的標準上,增加了「外觀設計在香港完成並屬香港與內地主管部門共同認定的香港自有品牌的手錶」的要求。該香港自有品牌手錶須在表殼上刻有明顯的香港原產標記,如『香港製造』、『Made in Hong Kong』或『Hong Kong』等字樣。」

 手錶原產地標準的修訂將促進香港鐘錶自創品牌的發展,CEPA優惠落到實處不僅便利香港鐘錶企業開拓內地市場,將有利於香港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

優惠稅款約萬元

 「香港自有品牌」是指:1.品牌擁有人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並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且工廠登記滿一年;及 2.品牌擁有人根據香港《商標條例》申請註冊為鐘錶類產品的商標,並成為有關商標的註冊擁有人; 3.商標/品牌的註冊包括香港原創品牌或由香港註冊公司收購的外國品牌。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財經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