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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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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女友被指「包二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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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8日電】前香港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捲入的深圳一宗房產糾紛案,將於本月17日於深圳福田法院再次開庭。有消息稱,原告屆時可能會在庭上出示梁定邦的紅顏知己黃儀懷疑「包二公」的圖片資料。

原告或庭上展示證據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福田法院將於17日再審該宗房產糾紛案。而原告方也可能當庭出示梁定邦女友,曾在梁百般關照的情況下,包養了一名年輕男士以解寂寞的證據。據稱,該份證據為照片和文字組成,未知梁在聽聞該消息後,是否會撤回上次庭審時出具的證明。

 由於該庭涉及個人隱私,未知法庭是否會採納被告黃儀閉門聆訊的建議;而黃儀與梁定邦屆時是否會出庭也未可知,但去年開庭時,黃與梁均未出庭。上次庭審透露的消息稱,梁定邦女友黃儀原名叫李菲春,1995年,其姑姑李風珍(原告)試圖以丈夫黃某之女兒的身份將李菲春移民至香港,並改名黃儀,但在辦理有關手續的過程中被寧夏公安廳識破,自此,黃來港夢碎,便定居深圳。

 據原告方稱,黃在深圳結識了在港有「廁所博士」稱號的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並疑憑梁的關係在深圳某外資銀行擔當一職,在該案一審開庭前後,本報記者到黃任職的銀行採訪,得知黃已辭職並搬走。

梁定邦認買樓贈女友

 原告人李風珍,稱曾借出60萬元予黃儀買樓,並以此作為追討福田園中園花園的房產。但在上次開庭時,黃的委託律師當庭宣讀了一份梁定邦的聲明,陳述引起這起訴訟的福田園中園花園的房產為梁於1997年購置,並於2003年無償送給黃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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