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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左)及鄭德健認為,家長及學校應自小向兒童灌輸理財概念。
【本報訊】農曆新年後,不少青少年都搖身一變成「小富翁」。不過,民建聯的調查顯示,年齡越大的青少年消費傾向越大,越「大花筒」;15至18歲組別的青少年幾乎無人會將利是錢作儲蓄用途,而是主要用在購物、娛樂及飲食方面。有區議員建議,家長應自小教導子女理財方法,避免成為「洗腳唔抹腳」或守財奴。
越大越懂吃喝玩樂
民建聯黃大仙支部日前就青少年如何運用利是錢,以問卷形式訪問158名年齡介乎9至18歲的青少年。結果發現,9至11歲組別的受訪者中,4成人表示把全部利是錢作為儲蓄之用;15至18歲組別單一儲蓄的人數降為0,反而會將利是錢主要花在購物、娛樂及飲食3方面。另外,近3成受訪者表示,會把全部利是錢運用於捐款或交給父母處理;7成受訪者表示金錢運用知識主要來自家庭及長輩;一成多則表示沒有人教導。
黃大仙區議員鄭德健表示,調查反映青少年對利是錢的運用越趨廣泛及有更大的自主空間,但青少年應注意花費上應量入為出,自小養成儲蓄的習慣。
家長應教理財知識
另一區議員陳曼琪則表示,為使青少年更有效地掌握理財之道,家長應自小灌輸相關概念。她說:「例如小朋友見到個玩具好鍾意,不能一說鍾意就買,應該教他們格價。給青少年合理的自由空間,和他們一齊參與理財,討論如何分配利是錢等。」
陳曼琪建議家長,應向青少年灌輸「3S」理財概念:Spending(消費)、Saving(儲蓄)及Sharing(分享),讓青少年多了解、多實踐,及早養成善用金錢及儲蓄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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