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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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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商3高層 詐騙罪成入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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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環署大部分清潔工作,同樣是外判給清潔公司承包。 資料圖片

 【本報訊】首次有政府服務外判商高層,因剝削工人工資被判入獄。案中外判清潔公司投得康文署一份價值2800萬元的清潔合約後,剋扣至少30多名清潔工人薪金,將其時薪由25元扣減至16至20元不等,後因清潔工人不滿被剋扣工資,致電電台揭發此事。該公司3高層早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康文署罪成,昨被分別判監10至15個月;成為首宗有承包政府清潔合約的公司高層,因剋扣清潔工人工資在定罪後被判監案例。

官稱文明社會不能容忍

 案中3被告依次為余禮賢、伍臨添及蘇滿如,他們為余氏天成企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合約總經理及地區經理。

 區院暫委法官吳承威判刑前指,案件非常嚴重,外判清潔公司詐騙工人利益,必須判予即時監禁刑罰。清潔工人一般沒有太高教育水平,也沒有議價能力,被告公司剝削他們,實在是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的事。

 吳又謂,政府自66年起已聘請余氏天成任清潔工作,今次事件完全摧毀政府對其公司的信任。首被告余禮賢作為案件主腦,雖無證據證明他獲得私利,但余氏天成是其家族生意,不能說他毫無利益。

受害工人向電台投訴

 控罪指2003年底,被告經投標取得康文署的觀塘文娛場地外判清潔服務合約,按標書訂明,每名員工月薪不得少於5081元,但他們串謀詐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指已依約支足薪水予屬下的清潔工人,隱瞞剋扣工資的事實,令康文署依約向外判清潔公司發放130萬3千餘元。事件於前年,經工人致電電台節目投訴揭發。總經理余禮賢昨被判監一年,其餘兩被告分別被判監15及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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