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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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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癡申請臨展證 拖字訣保寵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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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太成功暫時為「阿雞夫婦」保住性命,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本報記者陳朗昇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潘頌禧)禁止散養家禽的法例今日生效,全港自養戶都應在今天交出家禽予漁農自然護理署。有把活雞當作寵物的養戶為保「愛雞」活命,向漁護署申請臨時展覽許可證,並得到漁護署官員回覆,今天不會強行收雞,但養戶現時仍未知漁護署會根據甚麼要求才會批出牌照,只希望以拖字訣,為這頭視如家庭一分子的「阿雞」多留一天活命。

 吳太在店舖裡飼養一頭公雞一年,這頭名為「阿雞」的公雞較早前更「娶妻」,「兩口子」在吳太店中悠然散步,卻不知大禍臨頭。禁止散養家禽的法例在今天生效後,牠們理應交予漁護署。但吳太近日兩度傳真「臨時展覽許可證」的申請書往漁護署,結果暫時保住「阿雞夫婦」一命。

視「阿雞」為家庭一分子

 在香港仔經營回收生意的吳太直言,已把「阿雞」視為家庭一分子。自「阿雞」加入後,回收店舖的蟲蟻俱絕,連蜈蚣也不見了,吳太兒子和阿雞的感情最要好,有時也會和「阿雞」傾心事。阿雞一天3餐,早餐食紅蟲,午飯和晚餐都是叉燒炒飯,還有下午茶牛油方包,生活頗寫意。

 每星期都會親自幫「阿雞」洗澡的吳先生向記者表示,如果只需要裝置鳥籠就可繼續養「阿雞」,他會「鑲個金籠畀佢」,又說寧願漁護署帶走他也不要帶走「阿雞」:「帶走我,最多和太太分居;但帶走佢(阿雞),太太會好傷心!」現時吳家惟有等漁護署消息,如果最後都是要交還,就只好把阿雞「安樂死」。

勞永樂:發牌照自招麻煩

 H5N1關注組勞永樂醫生認為,假若政府向該名市民發出展覽牌照,是「治標不治本」及自招麻煩。他解釋,一旦大批市民有樣學樣申領牌照,漁護署要逐一評核審批相當需時,「那麼法例至少半年也不能落實。」

 勞永樂指出,該名市民難以在其舖面加設生物安全措施,加上現時雞的疫苗只針對食用雞,難以確保寵物雞的健康。他又批評,主人經常與寵物雞親密接觸,野鳥又可以飛到其舖,「爆發禽流感的話,主人一定會首當其衝,立法其實只是保障他們安全。」漁護署發言人拒絕評論個別申請個案,強調市民申請展覽牌照期間,當局不會檢走散養的雞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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